回家
以前寫作文的時候,凡是與「家」有關的題目,總是會在文章中提到「家是我的避風港」這個老梗的比喻。小時候那裡懂得什麼是避風港呢?明明就是生活在溫室之中,那裡來的風?又何須避風?上了高中,終於離開家裡遠了一點,但是我還不過是隻小漁船,家與其說是避風港,不如說是燈塔,讓我每天返航的時候不會找不到方向。
到了大學,有了遠航的機會,我才真正了解什麼是家,什麼是想家。想家這兩個字,由一個每個星期都回家、家與學校之間只有一條分界線的人說出口,也許沒有什麼說服力,但我想我是真的很想家的。更精確地說,我不是想家,而是戀家,而想念是愛戀產生的情愫。
在群體之中,總會建立起各式各樣的次文化,而這些次文化中總有能見度較高的一種,儼然成為主流。團體生活,往往就是在融入這種次文化和表達真正的自我之間角力。太過盲目地只想和大家說同一種語言,或是太過忠與自我的孤傲自負都是不好的。我想,社會就是把自己本來的樣子,壓縮到自己能忍受的極限,成為跟大部分的人相像的樣子。每個人本來的樣子不同、能承受的壓力也不同,有的人可能只要輕輕地壓一下就可以跟大部分的人一樣,有的人卻承受很大很大的壓力,怎麼看也跟別人不一樣。
而家,是一個不管我是怎樣的人,都會無條件接納我的地方。不管我是個自閉兒、我是個過動兒、我四肢建全或是殘疾、我是好人、我是壞人……我的家,就是我的領域。在這裡我再也不用去在意別人眼裡自己是什麼樣子,就算我是個穿新衣服的國王,也不會有自目的小男孩說出事情的真相。在這裡我擁有全部的愛。當航行在大海中,不知道自己要被狂風吹到哪個方向的時候,我會很高興很高興,在不遠處總是有個雖然簡陋卻能讓我好好休息的港口。